网站首页 > 房产频道 > 楼市观察 >

楼市一年来首现正增长 投资增速继续回落

[摘要]国家统计局5月13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4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23669亿元,同比名义增长6.0%,增速比1—3月份回落2.5个百分点。尽管投资增速继续回落,且开发商土地购置面积也大幅回落,但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额降幅均收窄,特别是4月份,全国商品房...

国家统计局5月13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4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23669亿元,同比名义增长6.0%,增速比1—3月份回落2.5个百分点。尽管投资增速继续回落,且开发商土地购置面积也大幅回落,但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额降幅均收窄,特别是4月份,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813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0%,为2014年年初以来首次正增长,证明楼市回暖迹象明显。

受房地产新政等因素影响,销售市场现回暖迹象

从房地产建设情况看,房地产开发节奏明显放慢。今年1—4月份,房屋新开工面积35756万平方米,下降17.3%,降幅收窄1.1个百分点。房屋竣工面积21210万平方米,下降10.5%,降幅扩大2.3个百分点。

从土地市场看,土地市场交易冷清,开发商依然看淡后市。前4月,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546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2.7%,降幅比1—3月份扩大0.3个百分点;土地成交价款1571亿元,下降29.1%,降幅扩大1.3个百分点。

房地产市场呈现出一些新的变化,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降幅收窄,市场回暖迹象明显。1—4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2638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8%,降幅比1—3月份收窄4.4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额17739亿元,下降3.1%,降幅比1—3月份收窄6.2个百分点,均连续两个月收窄。4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65681万平方米,比3月末增加682万平方米。

国家统计局投资司高级统计师王宝滨分析,商品房销售市场出现回暖迹象,主要受三方面因素影响。一是近期出台的多项房地产新政对改善性需求的拉动作用在逐步显现;二是一线城市和一些二线城市政策敏感度高,市场回升明显;三是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适时增加推盘规模,加大促销力度。

一线城市楼市回暖快,而三四线城市不乐观

根据统计局监测,不同类型城市商品房销售面积降幅均有所收窄,但收窄程度不同,一线城市收窄幅度最大。1—4月份,4个一线城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2.6%,降幅比一季度收窄9.4个百分点;销售额由一季度下降10.1%转为增长5.3%。其他36个重点城市商品房销售面积总体下降3.8%,销售额下降4.5%,降幅分别比一季度收窄4.5个和4.4个百分点。非重点城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5.5%,销售额下降4.4%,降幅分别收窄4个和5.1个百分点。

不过,经过深度调整后,中国房地产市场很难再次回到全面普涨的时代。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4月市场数据开始明显好转,不同类型城市商品房销售面积降幅均有所收窄,但分化也将日益严重。

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4月,一线城市住宅签约套数环比3月上涨幅度达到了14.1%,涨幅最大,二线城市涨幅也达到了7.3%。而三四线城市则并不乐观,整体市场走势出现了明显的分化趋势。

“从各城市的分公司反馈来看,目前二手房带看量及签约量均有明显增加。在近期政策的频繁刺激之下,前期观望的购房人群将加速入市,一线市场下一阶段市场上行行情可期。”张大伟说,4月开始,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都在2014年再次出现了日光盘,一线城市的住宅用地供应减少,这种情况下,一线城市在本轮市场复苏中成为领头羊。去行政化的多项房地产调控政策及优惠信贷政策,对供求关系紧平衡的城市带来了积极作用,而对供过于求的城市,这些政策的提振作用有限。


豫都网微信

《楼市一年来首现正增长 投资增速继续回落》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house.yuduxx.com/lsgc/174460.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admin]

我要评论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