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27 18:01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摘要] 李莎莎称,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李卫华补充说,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同样如此。
“我和男朋友要买房子,作为我们以后的婚房,房屋产权证上该写谁的名字?”近日,市民王献芹为此事发愁。婚房究竟应该登记在谁的名下?除了感情因素、法律因素外,还会因为父母的介入变得异常复杂,让婚前买房人感到困惑。
记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各法院采访了解到,离婚案件中涉及房产分割的占95%。婚前房产的分割,主要看产权证登记在谁的名下。归纳起来,目前房产证上“挂名”主要有五种做法,不同的方案可能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
做法一:准夫妻同时挂名
马龙买房时,女友肖宁要求房产证上要有她的名字,“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当然应该写我们两人的名字。”为表明诚心,马龙将女友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但马龙让女友别告诉其父母,以免产生矛盾。
“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两人的共有财产,如果有房贷,也认定是两人的共同债务。”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法官李莎莎说,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证实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做法二:登记在父母名下
2014年6月,王霞与李磊认识交往半年后,开始谈婚论嫁,李磊的父母为儿子买房付了首付款,考虑到儿子还没有登记结婚,如果分手房产处置可能遇到争议。因此,李磊的父母认为,“婚房”应该登记在父母的名下。李磊的父母告诉王霞:“我们只有这一个儿子,你俩好好过日子,将来房子等财产还是属于你们小两口。”
李莎莎称,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自己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的所有权,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向父母以借贷为由主张权利,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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