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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拟将放宽

[摘要]国务院法制办20日向社会公开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根据送审稿,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拟放宽,职工自住住房租金、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将来均有望使用公积金支付。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5年12月19日前,通过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

    国务院法制办20日向社会公开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根据送审稿,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拟放宽,职工自住住房租金、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将来均有望使用公积金支付。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5年12月19日前,通过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等形式,对送审稿提出意见。

    政策:单位不为职工缴公积金须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及其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逾期不缴、少缴、多缴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增设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取:手续齐全须当场决定是否准予提取

    职工应当持规定的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齐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场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需核查信息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通知受委托银行即时办理支付手续。

    增值:公积金可用于购买国债、大额存单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发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或者通过贴息等方式进行融资。允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大额存单;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等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类产品。删除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建设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的规定。

    避险:用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建立风险准备金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在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经费后,全部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风险准备金,不得挪作他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为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7种情形可提取公积金

    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离休、退休,出境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数说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上限不应高于12%,下限不应低于5%。简化单位出具证明的环节,将提取和贷款审批时限由15日缩短为10日。

    专家解读:有利于改善“杀贫济富”现状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表示,一直以来,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差。如果职工不买房、不装修,就不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也带来了“杀贫济富”的难题。低收入家庭买不起房子,就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而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收入要比低收入人群可观。此外,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能够让低收入家庭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或者缴物业费,更合理地利用了这笔资金。

    楼建波表示,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实行“限高保低”,也是公积金制度上公平公正的一种体现,避免有的单位把缴存高额公积金当作职工隐性“福利”,也有利于拉低公积金缴存额高与缴存额低职工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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