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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郑州户籍人才首次购房不再审核社保、个税

[摘要]12月26日,市房管局发布《关于做好我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工作的通知》,这也标志着“智汇郑州”人才工程涉及的人才购房政策配套文件、操作细则正式出台,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在今年11月23日后购房可享受补贴...

    12月26日,市房管局发布《关于做好我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工作的通知》,这也标志着“智汇郑州”人才工程涉及的人才购房政策配套文件、操作细则正式出台,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在今年11月23日后购房可享受补贴,正式受理日期为2018年元旦起。

    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最高10万

    在《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及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郑政办〔2017〕130号)中,对非郑州户籍人才购房政策有详细的规定。

    补贴申请的适用对象为新引进落户、我市户籍未迁出户口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我市首次购买住房。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10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2万元。

    非郑州户籍人才首次购房,不再审核社保和个税证明

    不仅如此,拥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高级技师)职称以上职称;我市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并签订有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郑初始自主创业,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符合这些条件的人才在郑州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宅的,在限购审查时只审查学历、职称和教育、人社部门的认定证明,以及购房人就业状况,不再审核社保和个税证明的缴纳期限,但仍受其他限购、限售等调控政策的约束。

    对学历的认定,国内高等院校毕业的,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准;国外高等院校毕业的,以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职称证书或职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认定,以市级(含)以上人社部门的认定证明为准。

    专门窗口、限时办结、只跑一趟

    《关于做好我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中表示,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青年人才在市内五区(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购房的,由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负责首次购房补贴的受理、初审以及发放工作;在其他区域购房的,由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负责首次购房补贴的受理、初审以及发放工作。

    各受理单位要在服务大厅内设立窗口实行一次性受理,专门负责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的受理及发放工作,实现我市人才相关工作“专门窗口、限时办结、只跑一趟”的要求。

    青年人才购买首套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各受理单位接收申请人提交的《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及其他资料后,将经过初核、汇总、上报、公示、经费申请、资金拨付等多个流程,最终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由各受理单位通知申请人核对资金账户,并将购房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11月23日后购房可享受补贴,正式受理日期为2018年元旦起

    申请领取补贴所需提供的资料为:《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本科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以及完税凭证。

    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须在2017年11月23日(含)之后购房方可享受该项补贴。我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的正式受理工作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的人员,必须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符合生活补贴发放条件的名单之中。如果不在其中,将无法享受补贴。暂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申请表中工作单位承诺一栏可暂不填写。

    《关于落实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工作的通知》提出,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工作由各级房管部门以及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负责落实。

    非郑户籍人才购房需要提供的资料为:《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毕业证、职称证、职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教育、人社部门的认定证明;在郑工作的相关证明,其中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单位证照复印件、处于有效期内的合同期限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自主创业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申请流程规范审核严格 限购政策并未放松

    “该政策是针对在郑工作的特定对象解决住房困难采取的具体措施,是吸引人才、加快我市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际步骤。”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非郑户籍人才购房政策不是楼市限购政策的放松,在同等条件下,对非郑户籍人才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不再审核连续24个月的社保或个税,其它方面如限购、限贷、限售等仍然按照调控政策执行,要避免政策曲解误读。

    针对在郑工作的青年人才,符合条件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群体,突出在郑州稳定就业,签定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就职单位出具在职证明;解决首套刚需,目的是为稳定就业的人才提供住房保障,限于在郑州行政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不再审核社保或个税,用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及就业证明来代替。

    该负责人表示,政策审核严格。学历要通过“学信网”或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职称认定为市级(含)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家庭成员含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首套自用住房核查对象为所有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情况,房产范围为郑州市行政区域,包含县(市、区)。购房者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实申报或违规行为,取消购房资格不予备案,并将申请人弄虚作假情况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办理流程、时限及责任部门

    1.受理:各受理单位接收申请人提交的《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及其他资料。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内。

    责任单位:各县(市)、上街区、各管委会房管部门、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

    2.初核:各受理单位通过住房状况查询系统,对申请人家庭是否属于在我市首次购房进行核对。

    办理时限: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

    责任单位:各县(市)、上街区、各管委会房管部门、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

    3.汇总:各受理部门于每季度首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受理的申请进行汇总,将申请人基本情况和初核情况填入《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一式五份),报送至市局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处。

    办理时限:每季度首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

    责任单位:各县(市)、上街区、各管委会房管部门、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

    4.上报:市局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处,对申请人是否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符合生活补贴发放条件的名单之中进行核对。核对后,将《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汇总表》上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办理时限:汇总日后2个工作日内。

    责任单位:市局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处。

    5.公示:市局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处将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经市政府研究后确定的拟补贴对象名单,通过市房管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市政府研究确定的拟补贴对象名单返回当日。

    责任单位:市局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处。

    6.经费申请:市局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处将经公示且无异议的《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汇总表》和《各区域拟补贴资金计划表》(附件3,一式三份)提交市政府,由市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向各区域拨付资金。

    办理时限: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

    责任单位:市局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处。

    7.资金拨付: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由各受理单位通知申请人核对资金账户,并将购房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办理时限: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

    责任单位:各县(市)、上街区、各管委会房管部门、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

    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办理流程及责任部门

    1.办理: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根据购房情况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房地产经纪机构或房管部门服务大厅(购买存量住房)提交《非郑州户籍人才安居购房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由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或房管部门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按照限购审核程序办理,并将上述材料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存入档案。

    责任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级房管部门

    2.核查:各县(市)、上街区、各管委会房管部门以及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在办理合同备案时进行核查。

    责任单位:各县(市)、上街区、各管委会房管部门,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

    本事项为随到随办事项,由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各级房管部门随时办理。合同备案管理机构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经证实属于弄虚作假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购房合同不予备案,并将申请人弄虚作假情况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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