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都网 > 房产频道 > 楼市观察 >

河南9部门联合发文,严厉打击楼市违法乱象

[摘要]8月21日,河南省住建厅、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司法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河南省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

 8月21日,河南省住建厅、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司法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河南省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乱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河南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原文如下:

河南省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委《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建房〔2018〕5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各地存在的房地产市场乱象,通过组织开展企业自查自纠、市(县)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省级抽查验收等专项行动,有力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2018年8月)。郑州市要于8月20日前制定发布当地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各项任务。市(县、区)有关部门要采取设点宣传、发放传单、标语条幅、电子屏、手机短信推送、微信、QQ等网络平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 动员系统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统一思想认识,积极主动参与,努力营造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自查自纠(2018年9月)。各地要组织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对照专项行动方案的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对其开发、经营行为进行全面自查,填报自查表,并在销售现场显要位置悬挂诚信经营承诺书,自觉接受购房群众监督。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8月31日前整改到位。

 

(三)集中检查(2018年10—11月)。由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当地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各有关单位,联合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经营行为开展拉网式检查,各地要制定周密的检查计划,并从专项行动各有关单位抽调熟悉房地产工作的业务骨干充实到检查组,分期分批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采取责令限期改正、暂停网签和记入信用档案、实施联合惩戒、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等方式,加快违法违规案件处置效率,强化执法处罚的震慑作用。

 

(四)督查整改和总结验收(2018年12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郑州市及有关城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督查,重点督查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联合查处和信息发布机制建立情况、典型案例查处和公开曝光情况、投诉举报及处置情况、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督查组将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事项集中的企业和项目以及挂牌督办的案件进行实地检查,确保案件线索处置落实到位,各地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郑州市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对集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要从制度建设入手,研究完善监管政策, 堵塞监管漏洞,优化监管工作流程,加大监管检查频次,有效防范类似问题频繁发生,各地专项行动书面总结报告及配套出台的政策措施要按要求时限分别对口报省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

 

三、整治重点

 

(一)投机炒房行为。

1、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

2、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3、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4、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

5、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二)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

1、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

2、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3、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4、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

5、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

6、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1、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自己名义或者通过中介、电商平台等机构采取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

2、未按政府备案价格和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

3、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4、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

5、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

6、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四)虚假房地产广告。

1、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

2、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

3、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

4、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

5、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郑州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的主体责任,创造性开展专项行动,把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本方案列明的整治重点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整治措施,建立联合查处机制,发挥部门合力,全面排查、精准打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其他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结合当地实际,突出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房地产领域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郑州市及有关城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违法违规案例进行挂牌督办或联合查处。

 

(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省直有关部门将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开通购房人投诉(咨询)热线,主动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并根据举报投诉事项分别转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调查处理。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也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台账,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构建房地产市场共治共管的局面。

 

(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专项行动信息发布机制,各地工商、物价、公安、银监、保监司法、宣传等部门要积极配合,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加强政策解读,正面引导舆论,对房地产主管部门确定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新闻稿件由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形成震慑,为房地产市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强化督查问责机制。各地对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开展整治行动不力、人民群众投诉较多、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较严重的地方,以及在专项行动中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进行约谈问责。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及典型案例。自8月份起,郑州市要于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份当地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采取的措施、查处的典型案件以及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包括不少于5个典型案例)。2018年底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报告于2019年1月10日前分别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六)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各地要坚持整顿规范与制度建设并重、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并重、加强管理与改善服务并重投诉受理与主动监管并重,逐步建立健全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积极推进房地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

 

 

各有关单位投诉(咨询)电话: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0371—68080862

河南省司法厅 0371-65906485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0371-56987532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12315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2358

河南银监局 0371-63380680

河南保监局 0371-69332804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10日印发


《河南9部门联合发文,严厉打击楼市违法乱象》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house.yuduxx.com/lsgc/759566.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admin]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