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都网 > 房产频道 > 楼市观察 >

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7〕37号)文件要求,加强我市装配式建筑生产、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检测等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装配式建筑...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7〕37号)文件要求,加强我市装配式建筑生产、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检测等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装配式建筑从业人员是指从事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制作、预埋、装配和灌浆等关键岗位作业的生产施工技能型产业工人以及从事装配式建筑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检测等关键岗位工作的管理人员。    


二、凡从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的企业,应组织本单位生产技能型产业工人(构件制作工、预埋工等)参加由市装配式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装配式建筑生产技术理论培训和操作技能训练,未取得培训合格证的,不得上岗从事部品部件生产等相关工作。


三、凡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揽装配式建筑施工业务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应组织本单位施工技能型产业工人(构件装配工、灌浆工等)和施工管理人员参加由市装配式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装配式建筑施工技术理论培训和操作技能训练,对考核合格人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四、凡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揽装配式建筑设计业务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设计单位,应组织本单位设计人员参加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装配式建筑设计技术培训。


五、凡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装配式建筑审图、监理、检测等工作的单位,应组织本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参加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装配式建筑管理人员技术培训。


六、装配式建筑项目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构件装配工、构件制作工、预埋工、灌浆工等作业行为的旁站检查,重点查验构件装配工、构件制作工、预埋工、灌浆工等的作业过程及作业记录。


七、各级装配式建筑管理机构应加强对装配式建筑从业人员培训记录的检查。


八、市装配式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将对装配式建筑从业人员实行统一动态监督管理。


《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house.yuduxx.com/lsgc/778288.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admin]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