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房产频道 > 购房宝典 >

廉租房骗局:高价买来的商品房 竟为廉租房(2)

[摘要]一份梦莎公司与购房者周康恒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标明,出卖人梦莎公司以商业用地的方式取得位于望岳中路、编号为012720354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批准文件为岳市国用2002第42号,土地面积为8333.33平方米,规划...

一份梦莎公司与购房者周康恒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标明,出卖人梦莎公司以商业用地的方式取得位于望岳中路、编号为012720354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批准文件为岳市国用2002第42号,土地面积为8333.33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使用年限为2002年~2052年。

合同中还附有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等证件编号。

业主徐明光等人认为,这块土地的性质是国有划拨用地,并得到了法院认定,而开发商称其为商业用地,并以此建房销售,理应构成诈骗。

9月22日下午,岳阳市规划局副局长张世愚对此提出了不同意见。他说,这块土地的性质应该是协议出让的土地,由于时隔已久,他建议记者第二天上午来档案室查询。

然而,第二天上午记者在该局档案室中查阅到,一份编号为岳市国用2004字第00059号的国土使用证复印件上,梦莎公司开发绿茵苑小区的土地为8253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划拨,用途为福利性住宅用地。

见此状况,张世愚表示,他印象中该小区有两块土地,一块是商用地,另一块是划拨土地。按照这一思路,该局工作人员从档案室中找到了另一份存档的国土证复印件。这份封面标注为“012720354”的证书上,这块面积为8333.3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者为梦莎公司,用途则是商业用地。

岳阳市规划局人员拿出图纸进一步指出,以小区中的马路为界,左侧是商业用地,右侧是划拨土地,建在两块土地上的房屋,其性质自然不同。至于商业用地上的房屋为何不能取得国土证,应该到国土局了解。

岳阳市国土局地籍管理科的彭刚副科长在与该科室负责人电话联系后表示,规划局所述的绿茵苑存在两块性质不同的土地一事,让他们有些意外,具体情况要到档案室了解。可近几日因网络故障,档案室无法查阅,建议记者留下电话号码以便沟通。

至此,这一关键证据的调查,暂时没了下文。

小区住户徐明光向记者透露,2007年岳阳市国土局发现绿茵阁小区违规使用土地,遂向当地检察院控告岳阳市房产局和开发商梦莎公司。

为佐证他说法的真实性,徐明光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复印于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梦莎房地产土地登记发证资料”文件,其中一栏“冻结、查封情况”中显示“2007年8月12日岳阳市中院查封、冻结、扣押”。“这充分说明市国土局发现了市房产局和开发商之间的违法行为。”但徐明光说,“不知道后来是如何解冻的?”

记者向岳阳市国土局相关科室问询上述事情时,相关工作人员称不知情,“一方面时间过得太久了,当时的领导要么退休了,要么出事被抓了,局里科室成员与基层科员岗位每5年一轮换,更不清楚这个事情了。”

没人被追责

岳阳市房产局局长助理方正秋在接受采访时却证实了这一说法。他回忆,当时检察院来调查过,后来经“集体研究”,对此不予立案。但检察院还是提出了“收支两条线”的问题,说在操作中,程序上不规范。

方表示,当年房产局和梦莎公司签订协议,也是依据当年湖南省政府文件,“摸着石头过河”,结合商品房的开发来建廉租房,衍生了一个这样的合同。岳阳市采取为开发商办理商品房开发的前期报建和后期产权登记手续,用办理手续减免的各种税费来建设廉租房返还给房产局。协议中的“分成”一事,房产局是采取实物形式收的,即以收到的24套廉租房作交换。

方正秋说,房产证的办理延误有开发商的问题,经过努力,总共204户目前办了168套。后来业主上访,经过他们积极做工作,又办下来一些。现在大概还有20套(没办下来),原因可能是开发商将其抵押了,估计明年4月到期,可以协调办理。

当记者质疑,这种廉租房建设改革的结果是“挂一个羊头,卖了九条狗的肉”——原定的计划是建300套商品房、200套廉租房,而现在的实际情况是1栋廉租房、9栋商品房。他表示,这个改革探索的过程是失败的,政府后来意识到了这样行不通,就再也没有让开发商主导建设廉租房。

对于业主质疑该小区在土地没到位就开始建设、违法发放预售许可证的问题,方正秋称,此事属于该局另外部门管理,他无法回答。

他表示,业主的上访和调查已经引起了市委领导的重视,并批示由规划局调查,房产局协助。

9月24日,岳阳市国土局彭刚致电记者,网络恢复后,他们查阅了资料,发现绿茵苑小区内的两块土地都是国有划拨用地,用于建设福利性房屋,而非商品房。“我看到你们手上的那个(商业用地)国土证就怀疑是假的,因为它上面没有编号。”

同行的长沙律师刘志江分析认为,绿茵苑的土地性质全部属于划拨用地,意味着当年《协议》中房产局与开发商是合伙关系,其实质是行贿、受贿关系,房产局应该构成单位受贿罪,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在廉租房福利土地上建商品房出售,分成协议里所说的节省的税费,实质是把国家本应收缴的土地出让金和税收在分成协议的掩盖下进行私分,其目的是侵吞国有资产,在损害国家利益的同时也损害了业主的利益。

“以最低程度计算,即使政府同意改变土地性质,每户业主至少要交500元/平方米的土地出让金,仅此一项就是千万元以上。”他说,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注明的土地性质为出让地,其实为福利性质的划拨地,开发商的欺诈行为损害了买主的权益,不仅要补交出让金,还应依法重罚。而岳阳市将此事的调查交给同样负有责任的规划部门,让人匪夷所思。

岳阳市委宣传部门负责人称,当年主管的副市长刘力群已退休多年,难以找到。

一直在研究湖南省内保障房建设的南华大学教授罗万里认为,去年暴露的益麻经适房违规现象与此次岳阳廉租房事件一样,都跟我国现有的土地制度有关。

罗万里认为,土地的所有权主体、经营权主体、管理权主体都是政府。我国的土地市场化程度很低且监管不够,使土地成为实现某些政策的工具。一些地方政府宁愿投资宏大的工程项目,也不愿意将钱花到民生项目上,多采取政府出土地、吸纳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建经适房、廉租房。政府作为公共部门和私人资本有这样的博弈之后,如果一味迁就私人资本,就会以牺牲法律和政策作代价,也容易给一些人侵占国有资产的机会。

原标题:廉租房骗局


豫都网微信

《廉租房骗局:高价买来的商品房 竟为廉租房(2)》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house.yuduxx.com/gfbd/144882.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admin]

我要评论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