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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龙湖规划修改:地铁与商业增加 住宅减少

[摘要]8月21日,郑东新区发布了龙湖地区控制性规划部分地块修改必要性报告,规划范围西起中州大道,东至东四环快速路(107辅道),北靠连霍高速公路,南依东风渠,总规划用地面积约39.3平方公里。 修改原因 随着郑州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中国(河南)自由贸易实验...

    8月21日,郑东新区发布了龙湖地区控制性规划部分地块修改必要性报告,规划范围西起中州大道,东至东四环快速路(107辅道),北靠连霍高速公路,南依东风渠,总规划用地面积约39.3平方公里。

    修改原因

    随着郑州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中国(河南)自由贸易实验区等战略对郑州定位的提升,郑州的城市职能、产业发展、形象品质等需要进一步完善提升,尤其是作为郑东新区名片的龙湖地区需要结合新的发展要求,以更高标准、更新形象、更好服务来规划建设。

    为适应新的发展背景、结合新的发展诉求,郑东新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郑东新区龙湖地区龙湖中环路沿线概念性城市设计》等规划,拟引进龙湖区域招商展示中心、河南欧洲中心等项目,以此来提升龙湖片区的街区品质和产业功能。

    但上述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要求与《郑东新区龙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不一致。因此,需对《郑东新区龙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修改。

已批控规概况

    龙湖地区位于郑州市区东北部,是郑东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范围西起中州大道,东至东四环快速路(107辅道),北靠连霍高速公路,南依东风渠,总规划用地面积约39.3平方公里。

    龙湖地区整体规划形成“一心、一轴、两环、四片”的空间结构。

    按照整体空间结构要求,在CBD副中心及运河两侧主要布局商业金融用地和旅游业用地;在龙湖北侧主要布局文化设施用地和商业金融用地等公建用地,增加滨湖区域的公共开敞性;在龙湖中环路两侧布置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形成龙湖地区内部便捷的生活服务设施环;在居住片区主要布局二类居住用地和社区中心用地;依据相关规划并结合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规模和分布落实道路与交通设施、公用设施等相关用地。

    为保障修改的合理性、可实施性,已出让或划拨用地不再进行修改。

    相关政策修改

    龙湖片区内的自由贸易实验区主要涵盖龙湖金融中心、南北运河带及龙湖西北侧部分片区。为满足自由贸易实验区的发展诉求,该片区拟增加相应的产业用地,减少居住用地,需对已批控规的用地布局及指标控制进行相应修改。

    相关规划修改

    1)为延续《郑东新区龙湖地区龙湖中环路沿线概念性城市设计》的设计理念,提升街区品质,拟结合《郑东新区龙湖地区龙湖中环路沿线概念性城市设计》,对中环沿线用地布局进行统筹安排,对用地性质、控制指标等内容的修改。

    2)规划新增轨道交通22号线,沿北三环—副CBD—龙湖中环路等敷设,轨道交通8号线由东风东路调整至龙湖中环南路,轨道交通4号线和6号线的实施方案基本确定,龙湖地区轻轨1号线、2号线的线路、站点、车辆段等方案基本确定。

    拟对已批控规中轨道交通线位、站点和轻轨线位进行更新,预留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和公共交通场站用地,拟对轨道交通沿线用地进行局部优化修改。

    3)郑东新区城乡规划局拟在众意路与北三环东南角选址交通枢纽用地一处,作为龙湖片区的公交副换乘中心,需对已批控规中相应的道路红线、用地布局、控制指标等进行修改。

    4)根据《郑东新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便民服务中心)研究》和郑东新区公安分局意见,拟在龙湖地区增加便民服务中心若干,集中设置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需对已批控规中配建有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地块进行公共服务设施调整,同时调整已批控规中社区中心用地的用地性质和控制指标等。

    其它涉及修改内容

    1)为满足马头岗军用机场的净空限高要求,保障机场的正常运转,拟对已批控规中部分地块的建筑高度、容积率等控制指标进行相应修改。

    2)拟将龙湖区域招商展示中心、河南卢森堡中心、清华启迪、枫杨学校等项目涉及用地进行用地布局、控制指标等内容的修改。

    3)已批控规中部分变电站控制指标与《关于变电站项目用地经济技术指标的函》(郑城规函〔2010〕182号)中要求不一致;部分变电站与居住用地紧邻。

    根据消防部门意见,消防用地不宜与环卫设施用地等干扰消防战士生活的用地毗邻。

    《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等新的条例、规范,针对中小学、医疗卫生、交通枢纽等用地的绿地率,变电站、加油加气站等设施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落实供电公司、消防部门和相关规范条例的要求,结合中国(河南)自由贸易实验区、《郑东新区龙湖地区龙湖中环路沿线概念性城市设计》等相关政策、规划涉及用地的相应修改,需对已批控规中原中小学用地、医疗卫生用地、供水用地、供电用地、公共交通用地、其它交通设施用地(加油加气站)、邮电设施用地、粪便垃圾处理用地、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消防设施用地等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用地布局、控制指标等内容进行重新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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