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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过“热”,又有4城被住建部预警提示!

[摘要]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城市主体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4月19日对6个城市进行预警提示的基础上,在5月18日又对近3个月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价格指数累计涨幅较大的佛山、苏州、大连、南宁4个城市进行了预警提示。 从国家统计局近期公布的70城房价数...

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城市主体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4月19日对6个城市进行预警提示的基础上,在5月18日又对近3个月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价格指数累计涨幅较大的佛山、苏州、大连、南宁4个城市进行了预警提示。

从国家统计局近期公布的70城房价数据来看,4月大连新建住宅环比上涨0.7%,同比上涨13.2%;二手房环比上涨0.8%,同比上涨9.1%。南宁新建住宅环比上涨0.9%,同比上涨11.5%,不仅新房价格环比增速近三个月一直加快,二手房价格增速更是超过了1.4%,位居70个大中城市第五名。另外苏州、佛山等城市虽然不在70大城市统计范围,但房价也明显上涨。


而彼时发布这则预警信息的背景,是当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44字定调房地产市场,重申“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


苏州市场的火爆,调控随之而来


对于地价房价近期波动较大的苏州而言,此次被住建部预警,已在业界预期之内。


据悉,苏州近期土地市场活跃,与去年苏州以底价成交和流拍为主流的土地市场明显不同的是,今年以来,苏州土地市场的表现经常与“溢价率”、“地王”等关键字常伴。截至5月10日,苏州土地市场2019年卖地716亿元,同比上涨12.5%,但土地规划面积却减少了12.5%。2019年以来苏州出现了三次百亿元级别的土地拍卖,多个板块的地价纪录被刷新!


市场的火爆也引得调控随之而来(土拍火热、房价连涨,“忍无可忍”终于出手了!)。


5月11日,苏州市出台《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苏州限售新政来了!


《意见》规定,对苏州对工业园区全域、高新区部分重点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实施“限售”,规定新房须取得房产证3年后方可转让;园区全域二手房须取得房产证5年后方可转让。


《意见》强调,楼市调控升级是基于“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遏制投机炒房,合理引导市场预期”而出台。


从苏州升级调控看,虽然政策力度不大,但是楼市调控的原则没有变化,只要市场过热肯定会加码调控,一城一策,甚至一城多策持续。


佛山楼市第一季度持续升温


据数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佛山累计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均价同比涨幅达到22%,位于“房价过热”区间。二手房方面,据世联行统计,第一季度佛山全市二手房均价为13003元/平方米,较上一季度下跌0.94%。同比看,除三水区下跌3.30%外,其余各区同比均上涨。


去年“五·一”前后,住建部约谈了12个城市负责人,这12个城市多为房价上涨较快的二线省会城市以及个别三线城市,其中就包括佛山。佛山在那次被约谈之后,随即出台文件要求规范房地产销售环节,严禁企业人为制造销售紧张气氛。


2018年6月25日,住建部会同中宣部、公安部等多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其中,佛山和苏州在列。


今年各地调控措施已超164次


今年以来,在房地产市场政策不断微调,部分城市房价出现上行态势,各地调控次数明显增加。据统计,1-4月各地发布的调控措施已超过164次!尤其是4月份,各地包括部委累计针对房地产的调控措施超过60次,环比上涨300%,调控频率明显增长。3月份全国各地楼市调控政策逐渐平稳,仅发布房地产调控政策15次。1月到3月调控分别为68次、21次、15次。


在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长效调控机制下,当前监管思路是什么?张大伟认为,虽然最近出现了部分城市的微调,但是整体看,中央遏制房价上涨的决心不会发生改变。同时,房住不炒也代表了未来楼市政策将依然打击投机行为,未来微调的政策也有利于刚需。


4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要求,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住建部强调,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出现大起大落,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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