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16 08:15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今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针对网民关注的“住宅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问题,李克强表示,有恒产者有恒心。网民们实际上也是群众,对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问题普遍关心可以理解。国务院已经要求有关部门作了回应,就是可以续期,不需申请,没有前置条件,也不影响交易。“我在这里强调,国务院已经责成相关部门就不动产保护相关法律抓紧研究提出议案。”李克强说。
在此之前,3月8日,在全国两会“部长通道”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回答了记者提问。对于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姜大明给予了详细解答并强调:
请大家放心,居民购买住房,其财产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记者:住宅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
姜大明:采取“两不一正常”过渡性办法 ,深入调研推动相关法律安排。
对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社会各界普遍关注。
关于这一问题,姜大明表示,“有恒产者有恒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去年底,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妥善解决在续期法律安排作出前,少数地方遇到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资源部商住建部提出了“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处理办法:一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二是不收取相关费用;三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这一办法公布后,得到了社会积极评价和普遍欢迎。
“对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我们正在深入调查研究,并将积极提出相关法律安排建议。请大家放心,居民购买住房,其财产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姜大明表示。
姜大明:明确住宅用地属性 ,因城因地分类施策。
对这一问题,姜大明表示,要建立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土地供应基础性制度。
首先,明确住宅用地本质属性,保障居民住有所居。根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提出“住宅用地是保障住有所居的,不能拿来炒作囤积”,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遏制炒作土地的投机行为。
其次,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因城因地分类施策。国家制定宏观调控政策,各地因地制宜抓好贯彻落实。
再其次,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加快形成长效机制。保证总量,优化结构;规划引导,稳定预期;完善制度,防范风险。
房屋产权年限是如何划分的?
房屋产权70年怎么算?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
购房者容易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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